鹽霧試驗箱對試驗周期的要求
鹽霧試驗箱試驗周期應根據被試材料或產品的有關標準選擇,若無標準,可經有關方面協商決定。推薦的試驗周期為2h、6h、24h、48h、72h、96h、144h、168h、240h、480h、720h、100h。
在規定的試驗周期內噴霧不得中斷,只有當需要短暫觀察試樣時才能打開鹽霧試驗箱。
如果試驗終止取決于開始出現腐蝕的時間,應經常檢查試樣。因此,這些試樣不能同要求預定試驗周期的試樣一起試驗。
可定期目視檢查預定試驗周期的試樣,但在檢查過程中,不能破壞被試表面,鹽霧試驗箱開箱檢查的時間與次數應盡可能少。